小一申請須知
小一申請須知
遞交2025-26年度小一入學「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申請表(紙本)
日 期 : 2024年9月23日-27日
時 間 : 上午 9 時至 12 時 及 下午 2 時至 4 時
1.1)申請者交回申請表時請攜帶下列文件:
- 父 / 母或監護人(即申請表簽署人)身份證 或如委託他人交回,則需出示父 / 母或監護人之身份證影印本及授權書;
- 申請兒童之香港出生證明書正本及影印本;
- 如申請兒童沒有香港出生證明書,則攜帶兒童的外地出生證明書及獲准在港居留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
- 如出世紙最後一欄有( NOT ESTABLISHED)字樣,則必須帶備兒童之旅行證件或在港居留許可證之正本及影印本;
- 申報居住地址的證明文件及其影印本,如水 / 電 / 煤氣住宅電話收費單 / 已蓋釐印之租約、差餉單、公屋租咭等。該等文件上的姓名須與家長/監護人的姓名相同。(倘不相符,請帶備所有關係之証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 。
(銀行信件、法庭傳票、稅單及私人機構所發出之地址証明有可能是通訊地址,因此教育局一向不接受為住址證明文件); - 如申請兒童是天主教徒,請帶備領洗紙正本及影印本;
- 如屬本校學生(鳳德邨校)之親弟妹,請遞交本年度學生手冊內之學籍表影印本及其出生證明書影印本;
- 如屬本校上午校/全日制畢業生之子女或弟妹,請帶備父/母/兄/姊在校之畢業證書正本及影印本
1.2)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項:
- 申請學生須於2025年 9 月入學時年滿 5 歲 8 個月;
- 申請學生須為本港居民;
- 申請學生從未獲派小一學位;
- 家長 / 監護人在填寫申請表時,須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並先參閱「小一入學申請表」填表須知第9至10頁的樣本及備註;
- 在填寫申請表的丙部時,申請人的兄 / 姊若是在申請的小學就讀或父 / 母在該小學就職,請只填丙部的(甲)項,否則請填(乙)項。(甲)項的申請必獲取錄,而當(乙)項的申請人數超過學校的自行分配學位學額時,學校會依照申請人在「計分辦法準則」下得分的多寡,取錄申請人。若申請人有相同分數,學校將以隨機方式決定同分申請人的取錄次序,學校可以公平、公正的方式自行抽籤,或交由教育局處理;
- 在申請表上簽署的「家長 / 監護人」是指全權負責替申請人申請參加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的人士。家長 / 監護人須親身或書面委託授權人士為申請人辦理一切有關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的手續(如辦理選校、更改地址或領取小一註冊證等手續);
- 申請人的地址是指申請人的唯一或主要居所。家長須依照申請人的居住地址,將所屬的學校網編號填在申請表上;
- 家長只可為其子女申請一間位於任何學校網的官立或資助小學申請學位,則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