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章

(一)名稱
1.本會中文名稱:聖文德天主教小學校友會
2.本會英文名稱:ST BONAVENTURE CATHOLIC PRIMARY SCHOOL ALUMNI ASSOCIATION
3.會址:九龍鑽石山鳳禮道四號

 

(二) 成立宗旨
1.團結各屆校友,維繫情誼。
2.協助母校提高教學質素,作育英才。
3.加強與母校師生聯繫及歸屬感。
4.提供文娛活動,方便校友參與。

 

(三)語文
本會一切對外之常用語文為中文,英文為輔助語文。

 

第二章:會員資格及權利義務

(一) 管理
本會之管理由本會會章選舉產生之幹事會及校方共同負責。

 

(二) 會員資格

 

甲) 類別:

1. 基本會員
凡曾就讀於聖文德天主教小學(前身為聖文德小學)的校友。

2. 永遠名譽顧問
所有曾任職於聖文德天主教小學(前身為聖文德小學)的校長應被邀請為永遠名譽顧問。

3. 名譽顧問
所有曾任職或現任職於聖文德天主教小學(前身為聖文德小學)的教師及校友將被邀請為名譽顧問。

4. 名譽會長及名譽會員
本會設名譽會長一名,名譽會員多名;凡贊助本會經費或物資,對母校作出貢獻者,經幹事會通過,將被獲邀出任本會名譽會長或名譽會員,任期兩年。

 

乙) 會員之權利

1)  所有會員均有以下權利:
a. 享有由本會為會員提供的所有服務及設施。
b. 有權出席會員大會並在會上擁有發言權、被選權及投票權。

2)  所有基本會員有權列席幹事會內所有會議。

3)  所有永遠名譽顧問、名譽顧問、名譽會長及名譽會員皆有權出席及參與會員大會,並有發言權,但沒有選舉及被選權。

 

丙) 會員之義務
所有會員須遵守會章及繳交會費。

 

丁) 撤銷會籍
會員必須遵守本會之會章,違反者經本會幹事會議決後可撤銷其會籍。


第三章:本會之經費及財政安排

 

甲) 會費
1. 所有基本會員之會費為每年30元正。
2. 應屆畢業生之基本會員會費由校方代收。
3. 已畢業的校友,所交會費由財政負責收取,並由司庫負
責管數。
4. 本會可收取其他贊助。

 

乙) 財政安排
1. 儲存戶口以本會名義在本港銀行開設戶口。
2. 使用儲蓄戶口內之存款需經幹事會通過。
3. 支票戶口及財政支出必須經幹事會內的會長及至少兩位幹事簽名通過,方為有效。

 

第四章: 幹事會

 

(一)組織及職權
甲) 幹事會組成的幹事
1. 會長
為本會最高行政負責人,主持一切行政事宜,亦為幹事會及會員大會的當然主席。
2. 副會長
協助會長處理本會對內及對外事宜,有權於主席缺席時主持各項會議。
3. 文書
負責召開會議、紀錄及一切會務文書工作。
5.財政
負責財政收支,結算及報告。
6.司庫
負責財政管理。
7.出版
 負責宣傳本會,出版通訊及印刷事宜。
8.康樂
策劃及統籌會內的聯誼性活動。
9.活動
籌劃會內各項活動的安排及福利工作。
10.聯絡
負責與校友聯繫。
各幹事會幹事屬義務性質,可連選連任,但不可以個人名義接受任何形式的報酬。

 

(二) 幹事會會議
1. 幹事會會議可於任何時間召開,經會長指示,由文書召開。
2. 最少每半年召開一次。
3. 召開之幹事會會議必須為不少於一半之人數。
4. 召開會議之日期及議程須於一星期前由會長指示文書通知各有關幹事;在緊急情況下而又得各幹事之口頭或書面同意,即可豁免此規定。
5. 所有議的議案必須於幹事會上以大多數票通過,方為有效。
   
(三) 任期
幹事會每屆任期兩年。

 

(四) 選舉

每兩年選舉幹事會一次,選舉方法由應屆幹事會決定。改選後的名單要盡快交香港社團註冊署備案。

 

第五章:解釋及修改會章

(一)會章:幹事會為本會章之唯一合法解釋機構。

(二)修改:應屆幹事會可就會章內容作出修改。

(三)解散:如解散本會,必須經會員大會通過;如有剩餘資產,概捐予慈善機構或母校作發展用途。